問題一:
企業雖然開通了電子票據功能,卻做不了電票業務,如:開票申請、票據簽收、背書轉讓、貼現申請等。
原因:
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有可能是因為企業網銀沒有開通“可轉入、可轉出”功能或者企業網銀中的組織機構代碼號與實際不相符。
解決方案:
企業可請開戶行查詢網銀信息,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若是前一個原因,申請開通功能即可,若是后者則按照網銀的管理辦法調整好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即可。
問題:
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把電子票據背書轉讓出去了,但是對方沒有可以簽收的電子票據信息。
原因:
一是,背書人在背書時,被背書人的開戶行應該是“XXX分行營業部”的,卻選擇了“XXX分行”。要知道“XXX分行”是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號的,只有大額支付系統行號,因為通常來說,分行級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都分配給了XXX分行營業部,所以電子票據信息通過人行系統平臺退回了原背書人的開戶行。
二是,被背書人的開戶行只有組織機構代碼號,但是沒有大額支付系統12位的行號,而網點只有同時具備組織機構代碼號與12位大額支付系統行號才可以辦理電子票據業務,不論是開票還是收票。
解決方案:
如果是原因一,背書人重新背書,選擇正確的被背書人開戶行即可。若是原因二,被背書人只要在組織機構代碼號、大額支付系統12位行號都齊全的網點重新開立賬戶并開通網銀、電子票據功能就能解決。
銀行承兌匯票資金成本分析
銀行承兌匯票的資金成本可以將其理解為貼現利息,也就是企業按照票面金額、貼現日、對外付款日銀行貼現利率以及承兌匯票期限等計算的貼現利息。
所以,企業在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時,一定要考慮到變現成本。企業取得銀行承兌匯票的途徑不同,其資金成本也有所不同,會存在實際資金成本高于貼現利息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企業取得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分為以下兩種:
一種是在購銷業務中取得的商業匯票,其資金成本的計算較為簡單,即與銀行貼現利率計算的貼現利息大致相同。
另一種是向銀行融資取得的商業匯票,這是銀行向企業授信的一種融資業務,由付款人(被授信企業)出票對外支付,再由授信銀行進行承兌的商業匯票。以這種方式取得的銀行承兌匯票,在申請出票時應按票面金額向銀行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且保證金的存款期限必須與承兌期限相同,同時保證金也被用于到期兌付。
所以,通過銀行融資的方式取得的銀行承兌匯票,其資本成本應在考慮保證金的前提下進行計算,而后將資金成本水平與其他融資方式的成本水平相比較,為企業進行融資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的風險防范
1、注意從承兌匯票外觀上鑒別真偽。銀行承兌匯票的印刷有著嚴格的規定,其色澤、尺寸、花紋圖案都有不同于其它重要空白憑證的特點;各簽發行都有各自銀行特定的暗記和行徽,紫光燈下,其水印圖案、各色纖維清晰可見;冠字號碼在匯票背面呈紅色滲透效果等等,這些都是防偽的道屏障。
2、注意從票面記載事項上鑒別真偽。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集結算、融資功能為一體的結算工具,對其票面的記載事項填寫都有嚴格的要求,如付款行全稱填寫的語序,大寫日期月、日填寫應加“零”等。犯罪分子不可能完全了解銀行內部規定,因此容易在偽造票據“記載事項”環節上露出馬腳,故審查匯票的記載事項是識假防詐的重要環節。
3、注意對匯票專用章的鑒別。各專業銀行都有自已統一刻制的匯票專用章,都有確定的規格、字序和字間距。假票上的印章與真正的匯票專用章一般都有較大的出入,因此,受理匯票時,首先應到匯票簽發行對應的本地行對匯票專用章折角核對,辨別真偽。